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環保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區環保局回復如下:
您反映的福澤園飯店油煙擾民問題,我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福澤園飯店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飯店經營過程中產生油煙排放建有油煙淨化設施,已要求該飯店負責人對油煙淨化設施進行維護,確保餐飲油煙達標排放。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頒發個休工商戶營業執照是否以環保評價許可為前置條件問題的答復明確了公民個人租賃住宅樓開辦個體餐飲,不屬於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第三款關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名錄”規定中的“建設項目”。
公民之間因個體餐館排放的空氣污染產生爭議的,可以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經營管理者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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