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號相同日期寫錯 我住在東麗區香邑國際,
我有一輛四輪電動車,按政府規定應在5.1前上交收回,但是這輛車1月11日被盜,所以也就無法登記,4月15日車找回來了。當即我拿著購車手續到居委會,人家已不再登記,4月16日我到收車現場,東麗萬新街委會乾部在現場,也說沒登記就無法再辦了。我諮詢一下,像我這樣的特殊情況能否補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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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4年4月2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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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