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業單位工作滿五年,如果辭職去私企,工作的五年養老金怎麼算,特此諮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1993年1月1日以後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辭退的人員,尚未參保繳費的,應從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辭退次月起連續補繳養老保險費至辦理參保登記當月後,辦理連續工齡審定手續。其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辭退前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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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