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於上周在漢沽認購了一套商品房,預付了定金,約定於月底前付清全款。
前兩天,天津市忽然出臺藍印戶口新政策,5月31日起停辦藍印戶口。同時說:“現有的持藍印戶口人員,在考察期滿經復驗合格可以繼續按原規定辦理天津常駐戶口。”
我的問題是:
1、“現有持藍印戶口的人員”是什麼意思?只有目前已經拿到藍印戶口的人在期滿後纔有資格辦理正式戶口嗎?
2、我如果在這幾天交清全款並且辦理完成購房的全部手續,開始申辦藍印戶口,那麼像我這樣在新規定出臺後纔取得的藍印戶口在將來考察期滿並且復驗合格,可以辦理天津常駐戶口嗎?
請求區相關部門給予明確的回答,急盼!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撥打濱海新區人口服務中心人工服務電話4000910110(須在工作時間內撥打)進行諮詢了解。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