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單位不給予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員工保險,我現在已經辭職一個多月了,還能討回應得的勞動報酬與保險賠償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不簽合同、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監察的時效為兩年,建議勞動者要及時維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