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盛世家園港灣物業未經任何業主投票擅自將電梯改成刷卡乘坐,並收取每戶三張卡100元,作為所謂的押金,我們是在不明白押金的含義,老百姓買房是為了住的,只有物業卷錢走人的,沒有業主搬家玩的,所謂的押金不就是買卡的錢嗎,我們想知道這樣收費是否合理合法?這種私改電梯的做法又是否合理合法?
尊敬的楊超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處理。目前,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待處理完畢後我們將立即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4月2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處理。經區物業辦與管理小區的港灣物業了解,電梯安裝刷卡已征得相關業主多數同意。相關問題業主可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同時,區物業辦要求物業公司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