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與2013年1月1日交全款70萬左右購買了津南區八裡臺鎮龍郡家園商品房,全額付款是考慮到辦理藍印戶口的需要,購房合同承諾交房日為2013年10月1日,實際交房延遲到2014年4月13日,導致房屋產權證也要延遲,勢必影響到辦藍印(2014年4元17日新藍印政策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後停辦),我該怎麼應對新藍印政策帶來的問題,請領導給與解答,是否可以在沒有房產證下來的情況下先行備案?如何備案,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25日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公安津南分局處理。
據反饋,分局戶政科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就相關政策進行解釋,並對您提出的問題予以解答。如您有其他問題可諮詢分局戶政科:28392171-75065。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