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3年5月24日丟失一輛私家車,已在當地派出所辦理丟失證明,去當地車管所諮詢,得到的答案是不能辦,到交港局諮詢是等細則,給交管局打熱線是可以辦。本人急需得到一個准確答案。跪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23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我局和市公安局近日已聯合發布了《關於受理2014年前被盜搶車輛申請其他指標的通告》,從2014年5月16日起開始受理2014年1月1日前被盜搶車輛申請其他指標的有關事項。符合條件的被盜搶車輛車主,可通過辦理小客車其他指標申請手續購車上牌,不需再另外參加小客車增量指標的搖號或競價。市民可登錄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www.tjjttk.gov.cn)查詢通告詳情,或撥打市調控辦服務熱線59612345、市公安局機動車案件管理辦公室電話27378459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5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