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一名從小張大在天津的外地普通百姓,我從小身體就不好,小病不斷,近兩年身體也不好,我的收入並不高,現在每個月的醫藥費嚴重超出我的承受范圍,我今年25歲,並沒有什麼積蓄,我今天給市長寫信,是希望能不能申請一個醫保,減輕一點家裡的負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簽勞動合同,不做社會保險登記,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