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開發商:
1、入住三年未辦理產權手續,懷疑是房屋否違章。
2、小區地下停車場一直不允許業主使用,懷疑已挪做他用。
二、物業公司:一直未組織業主委員會。
1.小區環境髒亂差,圈地嚴重。
2.未經廣大業主允許物業擅自給電梯安裝磁扣,給老人和孩子還有樓層高的業主造成上下樓不方便。
3.經常停水,造成生活不便。
4.物業服務態度極為惡劣,把交物業費的老人氣病。
5.電梯未出示質量合格證明。
6.沒有巡視的保安,造成半夜業主家進小偷,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7.下雨下雪天,道路濕滑,泥濘,造成出行不便。
8.沒有安全通道,如有火災等隱患,消防車進不來。
9.沒有業主委員會,業主的利益被侵犯。
10.地下車庫閑置,往外出租,造成地面上的車亂停放。
11.隨意招募外來人員佔用小區道路進行銷售行為從中牟利。
12.多次向河東物業辦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得不到有效的解決.
13.小區污水井被髒水全部浸泡造成污水井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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