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到上海女兒家住14年,2013年7月回津住兒子的一室的房子,(原新河船廠家屬住房已買掉。)故兒子在外租房住。我們老兩口已70多歲,企業退休,養老金不多,只能維持生活,買不起房子,特申請一樓公租房。
於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4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