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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
您好,盡管以前反應過,但是我還是要再次反應,因為這個問題以前一直沒有得到處理。
津南區雙港鎮紅磡領事郡居住區人纔公寓5號樓1門的電梯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改門有兩臺電梯,一臺貨梯一臺客梯。這兩臺電梯絕對有質量問題,如下
1. 貨梯,安全問題最大,
A)主要是經常自由落體,有時候直接落下4、5層,本人親身經歷過,你們可以實地考察取證,因落體已經涉及1名老人因驚嚇離世。
B)無法平層,電梯到站後就跟上樓梯似的,還得往上邁一步,這個很是危險。
C)電梯門經常打不開,非常危險。
D)貨梯本是可以擔架進出的,現在由於安全問題,老人無法使用擔架下樓。
E)無排風扇,被困在電梯裡無排風扇,會導致因氧氣不足使人窒息死亡
2 客梯
這臺電梯也是經常到層後打不開門,而且電梯運行過程中有很大異響。這臺梯子經常困人,最近的一次有乘客被困,撥打急救電話居然無人接聽,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物業安保居然敢擅離職守。結果乘客被嚇暈倒,家屬鑿開控制按鈕纔將乘客解救出來。
而且電梯不能使用時候沒有任何警示標牌,導致多次有訪客被困。漏洞居民已經是苦不堪言。
我們住戶已經有多人在不同渠道投訴這個問題,但是質監局讓找物業協會,我問你們,物業協會負責群眾的安全問題麼?物業協會是行政單位麼?難道非要等再次出現人命你們纔介入麼?《特種設備安全法》第6,第36條都規定有安全問題是需要政府相關部門介入的。所以,請你們對這兩臺電梯進行安全測試,責令維保單位盡快維修。我沒有留下電話,不想聽解釋,只要你們的處理結果,群眾路線改到這裡看看了。如果這條反饋解決不了問題,我們准備組織住戶像市政府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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