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一些居民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的問題,如下:
1.地下人防工程的用途?產權歸誰所有?
2.可否做為地下停車場使用?可否以停車位的名義進行買賣交易?
3.如可以作為停車場,停車費用的定價機制如何,既如何確定車位費用?定價是否需要審批?
希望能在此直接回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地下停車位是開發建設單位開發建設時的配套停車位,產權屬於開發商。新北街街道辦事處已通過物業公司與開發商進行協調,力爭使此車位漲價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您也可以撥打物價熱線12358進行諮詢。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