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萬達新城物業著實霸道不講理,亂收費!
1:四月一號開始規劃小區內車位,車主卻需自一月一日起補繳車位費,否則不安排車位。如果我四月一號之前有車位的話,這費也就繳了,問題是沒車位也得繳,憑什麼?物業回復說:這沒法講理,反正不繳費就不安排車位!
2: 網購送家電的車不讓進小區,必須交費五元纔讓進,而且態度蠻橫。我想問這收費合理麼?憑什麼收?
望相關部門查實,並做好本職的監督監管工作。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普東街與物業公司及社區居委會、業委會溝通得知:對於車位管理問題,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共同商定了管理辦法,並已經過公示。對於公示收費問題,物業公司也按與業委會簽訂的合同約定,定期在公示欄公示。對於服務質量問題,街道辦將指導業委會監督物業公司按合同約定執行。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