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4年通過按揭方式貸款購置一套婚房,產權為自己;2006年父母老房拆遷,以父親名義購置一套經濟適用房,並由我通過公積金貸款方式還款,現房屋已出讓;諮詢我能否再通過公積金貸款方式為父母購置房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采用按貸款次數認定住房套數的方式。個人住房貸款筆數以《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根據您的留言內容,您已經辦理過一套按揭貸款和一套公積金貸款,有過兩套住房貸款,您再申請貸款,應認定為第三套,公積金中心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議您到貸款銀行查詢上述信息,確認您的貸款套數。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