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08年在單位開始繳納保險,後於2009年5月辭職,個人也未繳納,致使養老保險中斷了1年半的時間。2010年10月上班開始繳納保險。後又換工作致使保險中斷1個月。如今,在現工作單位繳納保險,並簽訂的無固定期合同,不打算更換工作。之前2次中斷的,未繳納的養老保險,如何補繳?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可以到存檔地的社保分中心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城鎮個人的養老保險,在正常繳費的情況下可以將失業期間間斷的養老保險補齊。
如果您還有其他人力社保政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