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和平區衛津路樂福裡6-7-102居住,我的鄰居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居住的陽臺側面以我的陽臺側壁為牆私自蓋住房,我的陽臺側壁是玻璃窗,他的房子嚴重影響了我室內采光,並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致使我在自己房屋裡居住感到極其不安全,他佔有了公共有地我已有。
房主均為醫科大學職工,我們無法溝通,敬請相關領導協助解決為盼!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