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你們好!
本人購買了空港經濟區復地溫莎堡二期的住房,該項目於2013.5.1收房,按照合同約定及國家政策規定,項目交房6個月後可辦理房產證,但是截止目前開發商以經濟區政策變化,不是開發商問題,不可抗力為由推脫辦理。
請問該項目不能辦理房產證是為不可抗力的政策變化導致,還是開發商原因導致;本人急於辦證,何時可以辦理房產證。
謝謝!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4-15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就您的問題進行了答復。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