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一名單親媽媽,在要步入婚姻殿堂時,孩子生父得知我幾年前得過急性腎衰(尿毒癥)時,決絕的離我而去。不久後,在我剛從人生低谷中走出來時,意外發現我懷孕了,但由於身體和情感原因,我還是選擇生下了寶寶。寶寶一直由我獨自撫養,現在滿江道與昆侖路交口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款,原可以申辦藍印戶口,但在辦理中,相關部門要求提供孩子的撫養權,遂回到原籍辦理相關手續。法律規定要求生父與孩子辦理親子鑒定,可是與孩子生父無論怎樣也聯系不上了,所以相關手續無法辦理。但是孩子現在已經大了,今年就要入園了,只差這一項我都快絕望了,所以懇請領導能在百忙中幫助我解決孩子的戶口問題,讓我的寶寶能茁壯成長。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相關負責人已與您取得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