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教師住在錦西裡教師公寓,前天下午居委會來人拆除了我自家窗前的圍擋,因為政府有文件說除去投影下的部分都要拆除,我積極配合,可是兩天過去了,小區中居民為了怕汽車尾氣在自己窗前用水泥圈的樹和大約有十多戶在靠近快速路圍牆多圈出來地蓋的陽臺這樣的違章至今沒有拆除,難道只有老實人吃虧配合政府工作,在統一文件下執行標准有強有軟麼,難道他們有什麼特權可以不拆除違章麼?希望政府為老百姓做主做到一碗水端平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責成專人進行調查。經查,錦西裡為今年舊樓區綜合提昇改造第二階段清拆小區。按照改造工作的整體要求,小區內違章建築,私撘亂蓋都應進行拆除。您反映的違章建築確實存在,但不屬於實體違章,在拆違程序上與一般圈佔不同,應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按照相應拆違程序進行,時間較長。現在,您反映的違章建築正在按法定程序進行拆立案查處,不存在舊樓改造不公平的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