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佳榮街辦事處再次接到您反映“井田公寓南院新建平房”一事的信訪件,要求提供相關規劃、土地審批證明,現將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井田公寓9號樓南側新建的平房是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屬於井田公寓正在進行的舊樓綜合提昇改造項目之一。其依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舊樓區提昇改造後長效管理的意見》(津政辦發【2012】97號),文件“四、接管標准”中第二項內容:“配建磚混結構的管理服務用房,並具備照明、取暖、上下水等設施”。
經初步征求意見,大多數業主支持建設管理服務用房。房屋建成後,屬於全體業主所用,為全體業主服務,實行專房專用,不挪作它用、出租或出售。
另外,井田公寓提昇改造後,將開展保潔、車輛管理、門崗執勤、綠化管養等物業長效管理服務工作,如無管理服務用房,物業管理將有缺陷,勢必影響今後的長效管理,不利於鞏固提昇改造成果,不利於井田公寓全體業主。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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