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來天津工作,為國企正式職工,2012年在天津買房並在2013年6月辦了藍印戶口,目前在天津生活工作5年多,今年2月參加搖號申請,審核未通過,原因是非本地戶籍。同是政府出臺的藍印戶口政策中提到藍印戶口期間享受普通的天津戶口同等待遇,公務員招考中也提到藍印戶口可視作本地戶籍,為什麼搖號要限制?同樣是政府出臺的政策,為什麼對藍印的解釋如此相悖?這麼明顯得前後不一致,是不是有損政府公信力?就算現在已經開啟居住證積分入戶新政,是不是也能夠考慮到藍印戶口的平穩過渡?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考慮到藍印戶口人群的切身利益,對此做出解釋和修正,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15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我們已與反映人電話溝通,就提出的有關情況進行說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5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