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房管局領導:
我們是百合陽光海山南北裡業主委員會,看到我小區業主投訴物業公司的問題內容後,部分與事實不符。
1、我小區在選聘物業公司時由11家物業公司進行招投標,經過幾次業主代表和主管部門進行篩選,最後經過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確定為天津市平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小區進行物業服務工作。
2、關於我小區生活垃圾清運問題是由物業公司與環衛部門簽訂清運協議,每日由環衛部門到小區進行清運,並非投訴業主所說不及時清運,裝修工程垃圾需等業主裝修完畢後由物業公司聯系環衛部門統一清理。
3、路燈問題,自從該物業入駐以後,立即把所有路燈燈罩進行了清洗,並且把之前小瓦數的燈泡全部換為了大瓦數的燈泡。
4、關於電梯運行關人問題,物業公司與專業電梯維保公司簽訂維保合同,維保公司在我小區設立了24小時專業人員進行維保,有問題可及時處理。
海山南北裡業主委員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