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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2014年3月19日到紅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繳費,參保時間為2013年12月到2014年4月,共5個月。後來,我已找到工作,並且單位從4月份開始給繳納五險。根據打12333電話諮詢得知:單位可以從4月份開始繳納保險,但是在紅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的參保時間不能更改。辦理方法是:在紅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退繳4月份,退掉個人在紅橋區繳納的4月份這部分之後單位即可繳納4月份保險。
產生問題如下:第一,我在紅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時候,得到答復是紅橋區不受理單月退繳,即不能退繳4月份,只能全繳或全退。隨後,我又諮詢了12333,得到明確答復是可以單月退繳,並且詢問了我的同事,她在南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過單月退繳。為何紅橋區可以不予受理?不進行單月退繳?如果紅橋區不辦理4月份退繳事項,單位是無法繳納4月份保險的。如何解決這個矛盾?第二:所在單位要求在4月20日之前辦妥檔案等相關事項,纔能繳納4月份保險,紅橋區規定在紅橋區參保的人員只能在完成繳納並且26號之後纔能提檔案。如此情況,造成我無法及時提取檔案,單位就無法給我繳納4月份的保險。這個矛盾能否解決?
紅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以人為本,不從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造成這件小事無法解決,給我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希望能及時妥善的處理,以便單位能給我繳納4月份保險。希望能從速解決,以解我燃眉之急,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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