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天津工作已經5年了,房子是租的,期間單位給辦過暫住證,後來換了單位沒有再辦,現在工作很穩定,我想問一下首次申領居住證條件的已在津居住半年以上我符合嗎?還是要重新辦理暫住證?是以個人名義辦還是單位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專門設有戶籍科,負責相關戶政管理工作。如需進一步諮詢,可直接致電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戶籍科);或致電86994050(北辰區外來人口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根據您的諮詢,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
201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