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家房屋在東麗區常熟南裡,是我爺爺當初在軍糧城鎮政府任職時分的公房,由於十多年前爺爺去世,我父親與當時鎮政府購買了該房屋的產權,當時只給了購房發票,並未給我們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等相關手續資料,其他住戶當時在房管站辦理的,但現在房管站已拆除,至幾年前父親病逝,該房屋仍未辦理產權證,現在我去鎮政府索要當時租賃合同相關工作人員說因時間長久且政府搬家原公有住房分配的相關資料已丟失,可以給開購房證明。但是房管局規定必須要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纔可以辦理產權證,現在這套房至今沒有產權,讓我們家人很著急,已經很多年了,不想再這麼拖沓了。。麻煩請聯系相關部門溝通解決下,謝謝 !!!盼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4月1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相關負責人已與您取得聯系。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