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3月3日、3月11日、4月2日分別反映本人未享受機關企事業單位集中供熱采暖政策的投訴,3月11日未有回饋,3月3日和4月2日的投訴收到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答復,我對答復內容不滿意,因該文件我明了,問題是全校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退休人員)都享受,唯我一人不同待遇,這十分不合理、不公平、不平等、不公正,這與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平等、公正”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我要求解決該問題是最基本的權利。其次,我三次反映的問題都是向我所在單位“交通職業學院”上級主管部門“交通港口局”反映的,而答復卻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我再次懇請有關部門將我的投訴信(包括前三次)轉到“交通港口局”或“交通集團”。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11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經核實,您於2002年9月在天津交通局職工中等專業學校退休,經於河北社險次確認,由於學校的單位性質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工資由社險發放,該類事業單位退休金不含“集中供熱采暖補貼”項目,因此不予發放。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