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畢業於天津大港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之前戶口一直在學校,去年畢了業就遷回家了,看到了津政辦發〔2013〕40號文件,不知道我這樣的情況符合簽到天津來的標准麼?如果可以我該怎麼做?謝謝
尊敬的“郭敏”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