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業主入住該小區已經好幾年了,但部分房產證一直未辦理,相關部門說開發商需要補交有關費用,而本小區的銷售恐怕早已完成,開發商利益早已實現,由此可見開發商的違規操作,最終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請問政府領導若是開發商遲遲不交該費用,那我們的房產證是否要一直等下去?(該問題於2013年10月提出,至今未答復,查詢碼為3230324903)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4年4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此問題已由產權科答復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