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糧城三村津濱高速以北佔地已經有些年了,三村當初承諾那裡的養殖區是合法建築,當初白紙黑字的寫著,但是在佔地之後卻被認為是違章建築,我想問下你們到底那裡說了算,村級單位說的話可以不算嗎?說是違章為什麼02年以前蓋的就陪,02年以後的就不陪? 西區到底賠付了多少佔地款,多少地上面積賠償款,請拿一份文件出來,不能你們說沒賠就沒賠,一點都不公平透明! 請不要回復有關領導查無此事什麼的,你們既然是讓百姓反映問題的平臺,請一定要給百姓一個准確的答復,不要刻意的回避問題。草草了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4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反映的津濱高速以北佔地屬於泰達西區征地,關於征地范圍內養殖區建設的拆遷補償,按照東麗區[2003]35號文件執行的,2003年以前給予補償,2003年以後不予補償。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