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社保局的領導您好:
我先把大概的情況說一下吧
我79年在天津第一機床廠參加工作,後在92年9月辭職。辭職以後自謀職業乾了幾年於2001年到中鐵快運天津分公司工作至今。現在公司要求我們把檔案提到公司來統一管理時纔發現我的檔案還在機床廠裡,我前幾天就提了出來交給了現在的公司,公司勞資部門看了我的檔案問我以前在機床廠工作的十三年怎麼不讓廠裡審定工齡呢?我說我都不知道怎麼回事。隨後我找到廠裡問。廠裡人說93年以前辭職的不給審了。我前兩天問了問勞動局信訪辦的人。他們也是同樣的答復。我自己很郁悶,我這又不是無理取鬧,無中生有。明明是事實情況為什麼不管了?這十幾年工齡對我們老百姓是很重要的。於是我在律師網上諮詢了一下律師。律師答復我說我的情況應該屬於認定工齡。我又問律師說我該怎麼辦呢?律師讓我上這來向您們求助一下。說您們會給我解決的。以上就是我要表達的大概的情況。您們有什麼想要了解的問題。可以給我打電話。也可以我去您們的部門去。在這裡謝謝您們了。請幫幫我。。(對了。我檔案裡有我的工作記錄和辭職記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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