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是建設工地,平時六日不歇班,法定節假日除國慶節春節等大節也很少歇班,節假日雙休日加班一直沒有加班費。這方面問題我應該向和部門用何種方法保護我的個人利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應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有關加班費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