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東樂彪”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東樂彪?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責成區交通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為緩解市區交通壓力,對貨運車輛規范管理,市交管局對市區以外貨運車輛采取了限行措施,車主需到本區縣的運輸管理部門領取通行證方可進入市區。通行證有效期為一個月,由市交管局發放到各區縣運輸管理部門,分配到我區的通行證數量約為每月100個,由交通局運輸管理部門發放。每月月初開始發放當月的通行證,有效期至月底。
通行證為無償使用,使用結束後歸還運管大廳,供其他車主繼續使用。由於通行證數量有限,加之個別車主自覺性較差,很多通行證在借出後並不歸還,極大地影響了廣大車主利益。為此,區交通局運輸管理部門對發出的通行證收取一定數額的押金,待通行證歸還後全部退還,不存在通行證收費一說。而由於市交管局配發到我區的通行證數量少,大部分車主無證可用,因而情緒激動與窗口工作人員發生爭執。
目前,交通局運管部門已與網友取得聯系,再次向網友詳細解釋了有關政策,現誤會已消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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