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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領導您好:昨天看過您的回復之後,我們樓上樓下的居民聚在一起議論紛紛,義憤填膺,這簡直是欺上瞞下,物業編造了一個天大的笑話。請政府為民做主,正確處理私搭亂蓋,我們不要護欄,還我們花壇,還給我們自由的空間。物業您如果真的為居民好,就請把小區衛生做好,別總用一桶水擦十幾層樓的地,請您把樓宇門修好擦乾淨,把牆面小廣告除去,把牆面刷白,把小區的綠化做好,把那些亂停亂放,碾壓草坪的車輛整頓好,不要讓我們看著美麗小區一天一天的老去,只剩下光禿禿的泥土,這也給一些居民私搭亂蓋,鋪設小路,毀壞草地留下借口。同時這也是為將來存在的火災撲救留下生命之道。謝謝您了。
質疑1:侵佔初期我們業主曾和居委會聯系,居委會工作人員說問過物業了,物業稱對此事不知情;之後我們又多次和新村街信訪科和市容科聯系反映情況,市容科的一位同志說已經和物業及當事人聯系,正在商討解決辦法,當事人說小區內那麼多違章建築呢,別人拆了,我就拆。物業由過去的不知情,變成了自己是為了居民好,纔做出整建措施的。前後說法不一致,可笑至極。
質疑2:如果此事是物業行為,為什麼物業人員不知情,推三躲四,而且整改人員不是物業聘請,在圍欄內栽樹澆水的卻是某戶居民的老老少少呢,再有那些樹都是後來為了應付檢查後來栽種的,現在出入小院的也都是那戶居民。
質疑三:物業稱要開個門,讓居民出入,那個門從開始就有,無需再建,只是一直被那戶居民鎖著罷了。
質疑四:小區內好多綠化和公共設施都壞了,物業不去管理和修復,為什麼卻對此事情有獨鍾,而且還裝了護欄,有污水井的地方不只4-5號樓間有,請問物業有污水井的的地方都安裝護欄嗎?欲蓋彌彰!如果是那樣的話,就請物業把所有綠地都用護欄圈上吧,免得我們給糟蹋了。
質疑四:最初居民大娘就說此事和物業有關,是物業默認那戶居民乾的,現在看來,現在看來是真的吧!?
我們熱切期望政府擦亮眼睛,撥雲見日,不要讓我們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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