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東區領導:
您好!我家住在河東區實驗小學劃片之內河東區金色家園,我孩子2008年2月份出生,已滿6歲,滿足今年的小學招生要求。戶籍的戶主為孩子的外祖父,房屋的戶主為孩子的舅舅。
最近通過諮詢河東區實驗小學,對方答復我孩子不符合招生條件,按2013年的招生簡章,將按“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根據招生實際情況統一調配到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入學”
對於這一點,我十分不理解:我孩子自出生後就住在金色家園,與孩子的舅舅和姥爺住在一起,這麼成了人戶分離了呢?請相關領導研究一下,像我這種情況如何界定?我孩子到底在哪裡上學?謝謝!
尊敬的孫海東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教育局調查情況。區教育局表示已派人員與您聯系,解答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