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3月11日反映本人未享受機關企事業單位集中供熱采暖補貼的投訴,至今未收到回饋結果。我希望上級領導關心一下我的問題,同單位、同性質、同職稱、同退休唯我一人不同待遇,這十分的不合理,我想不通,這與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平等、公正”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違背,其他人能辦、能解決,我的問題也應能解決,這是最基本的權利。我期盼上級領導幫助解決,能有一個圓滿的結果。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享受集中供熱的事業單位職工采暖補貼標准,可由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所以您的問題請諮詢原單位或主管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