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8年提出因病辭職,1993年後補辦養老保險15年,現在正在開辦公司,現在58歲如果我上養老保險1:是可以補繳嗎,2:是我可以62.3歲辦退休嗎.3.是我88年以前已經工作18年+9年是27年工齡,這樣的歷史問題怎麼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齡計算,按照政策規定,對參加工作後,因辭職等個人原因造成工作間斷,以後又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其參加工作時間,應從最後一次參加工作時計算。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且按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為我市的參保人員,可以辦理退休並按月享受養老金,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乾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之處,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