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就以上問題投訴過貴局,查詢號3273851978,給我回復:“經了解,我局無此規定,請與醫院醫保科聯系”。
在中央重視民生和醫患矛盾的當下,天津市衛生系統的作為,不是與大環境相悖嗎!這不是個別醫院的問題,天津市衛生局置若罔聞,我不確定是否市衛生局有暗箱規定,否則怎會所有醫院均如此,至少衛生局要承擔管理缺位的責任,難道衛生局要我們市民14天轉一個醫院拿著這個所謂的“回復”跟醫院醫保科“打一場架”,我們治好病要打多少場“架”!14天出院的規定已實施若乾年,難道衛生局沒有管理責任?!所有醫院統一口徑14天必須出院,長達若乾年之久,難道沒有授意,醫院敢擅自作為?而且所有醫院如此統一口徑!
強烈要求衛生局徹查、管理此事,還百姓治療生存的權力!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李蓉網友:
您好,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