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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半月前,水語花城港聯物業為提前一年收取物業費及車位費,騙取我退休在家的父親說,提前交物業費及車位費可贈送半年物業費,現在還有空車位就在我家樓下,交錢就可以用,而且還可以將我家壞了兩年一直沒給維修的對講電話修好,我父親交完物業費後被物業告知首先是車位沒了給別的住戶了叫我們等,對講也正在修也得等,一個半月後的今天我父親去找物業,物業說沒有車位對講也沒修叫我們繼續等著什麼時候有什麼時候再說,我父親提出退錢,物業有一個女經理姓崔一聽退錢態度馬上變了說交了就不能退,我們說我們是提前交的,我們也不要優惠了,你們退錢我們到日子了在交,那個姓崔的女經理態度很蠻橫說就不給退,愛找誰找誰!還攆我父親走,不走就報警,後來叫110來了,110也很理解我們,但是也沒權利處理這事,叫我們走法律程序,可是誰沒事為了這點錢打官司啊,物業就是把握了我們不想鬧事的心態欺負我們,這事太沒有王法了,我覺得這事政府該管管。
之後我們聯系了港聯物業天津公司,進行了投訴,不過沒有結果,我們現在有物業開具的退票證明,上面有物業的簽字,說三月底前退我們物業費及車位費的憑證。物業的崔經理說要是把證明給她,她可以把車位費退給我們,但是物業費就是不退,她態度很蠻橫,說她不同意退我們就別想把錢拿走,就是有證明也不管用。所以請政府領導調查事實維護我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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