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於3月20日所投訴的關於房屋產權的問題,房管部門已給我打過電話此事與房管部門沒有關系,我們的房屋沒有任何相關手續只是在東姜井大隊有登記,所以房管部門沒有辦法管。是中北鎮政府和東姜井大隊的問題,不外乎就是錢的問題。本來燕宇小區41-42號樓應該有產權的,但當時東姜井大隊欠了開發商的錢(開發商是紅橋區的),開發商不配合所以產權一直辦不下來。時間已過去了11年,東姜井大隊對當初的承諾也不否認,就是不捨得花錢兌現他們的承諾,每當中央開兩會他們都會把居民召集起來告訴大家你們不要往上告了,三個月之內准給你們辦,一次一次的等,等來的都是杳無音訊。我們被他們欺騙了N次了。現在再找他們,他們說大隊該出的錢好辦,開發商不好辦,按說此事都是東姜井大隊給耽誤的,所有的責任都應由他們負責。他們要出錢沒有辦不成的事。在走投無路之時,我們只有向區領導求救。我們堅信上級領導會將此事妥善的解決好,因為人民的公務員要為人民辦實事。敬請上級領導盡快監督辦理。
以上所代表的是燕宇小區41-42號樓小產權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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