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4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我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的關注。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總體情況,為優化城市交通環境,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實現機動車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長,2013年年底,市政府出臺實施小客車限購、限行的措施。在充分吸收借鑒北京、廣州等外省市經驗的基礎上,我市采取了“限購+限行”、“搖號+競價”的政策設計,其主要目的是通過限購、限行這樣的綜合措施,確保控制機動車數量無序增長,緩解道路擁堵的目的能夠實現。無償搖號配置,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公平的價值取向;同時有償競價配置,也可以解決部分單位和個人購買車輛的剛性需求。
《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個人申請增量指標需符合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小客車在本市均登記為強制注銷的條件。同時,《辦法》還規定,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如六個月有效期內未使用,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增量指標,這也間接約束了市民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理性申請增量指標。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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