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本人2006年購買了河東區彩麗園的經濟適用房,由於保管不善不慎將當初購房的全款發票以及契稅發票丟失。現由於我想辦理房屋產權證,缺乏票據無法辦理,但本人在購房之初確實已將該費用交給開發商以及房管局。
請問領導,這種情況下我如何纔能辦理產權證明?
尊敬的孟昭纔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目前,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待處理完畢後我們將立即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4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區房管局表示派人員與您聯系,溝通、解答相關問題。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