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交警北辰支隊領導接到此件後高度重視,責成秩序科會同雙口大隊抓緊調查落實:
經查,您所述地點的違法停車場位於玉蘭苑西門與奧園新城後門之間,緊鄰環瑞南路、辰康路,此處地點不屬於聯華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管轄,確屬違法停車場。實為居住在奧園新城小區一名無業人員私自設置,支隊秩序科與雙口大隊多次對該地點違法停車發放告知單,通知車主此地屬於違法停車場,不要在此地停放車輛,在此基礎上,加強違法停車貼條治理力度,並多次尋找該違法車場經營者,但其總是刻意回避,始終未出現配合執法。發放告知單、貼條等方法也收效甚微。此外,《天津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津政令第25號)明確規定,可以對違法經營停車場進行罰款、取締,但執法處罰後給當事人開具何種罰款憑證並未明確,對我們的執法也造成一定的困難。
為此,北辰支隊在加強該路段巡查、治理違法停車的基礎上,聯系屬地物業公司,向小區業主發布公告,通知業主不要將車輛停放在此路段,否則將按違法停車治理。同時,擬請區政府協調瑞景街辦事處綜合執法部門、公安派出所對該地點違法佔道管理亭予以拆除,對經營者進行依法傳喚,責令其停止違法經營行為。北辰支隊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上述工作,真正做到還路於民。在此基礎上,呼吁政府部門抓緊出臺適合現狀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由誰執法、由誰處罰,以及處罰後的相關事宜,切實震懾違法停車場經營者。
4月2日下午,雙口大隊時博泉副大隊長聯系了您,您對我們的答復及工作表示滿意和理解。
北辰區政府
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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