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東區一家貨運企業的駕駛員,我所駕駛的車輛是一臺廂式貨車,屬於“營運性車輛”,每年三次檢測、同時做二級維護;應該在今年的三月份做,同時,每年的第一次也是營運車輛的等級評定。我所駕駛的車輛應該在三月份檢測的。眾所周知,天津市在3月1日施行限行限號,貨運車輛不准駛入外環線內。可是,領導只是讓我們把營運證上交後,沒有多長時間我就領到了已經年審過的營運證。可是,我所駕駛的車輛根本就沒有驗車,怎麼就檢測過了呢???我了我自身的安全,同時也為了廣大的貨車駕駛員們的安全,特向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領到提出意見,為了我們駕駛員的安全,為了減少交通事故,嚴查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為我們駕駛員提供安全的保障!謝謝各級領到。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4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經與您提供的手機號13322110110聯系,該手機號持有人表示未反映過此類問題,也非河東區貨運企業的駕駛員。因您未提供所在企業名稱和真實的駕駛員及車輛信息,因此,所反映情況無法核實。
關於反映車輛未上線就已辦理相關手續的問題,經市運管處河東運管所到天津市津交汽車綜合性能檢測中心進行調查,不存在車輛不上線檢測的問題。
今後,我們將繼續加強對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的監管,監督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嚴格按照檢測程序、檢測標准對車輛進行檢測,落實“三關一監督”職責,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技術保障。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