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新區響螺灣國泰大廈由浙商集團開發,按照購房合同應該於2013年3月底交房,現在已經延期一年,開發商沒有給出任何合理解釋,問什麼都說不知道,等通知。
請相關領導核實查證!還我們一個真相,什麼時候交房!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雙方為平等民事主體,不按合同約定履約,合同雙方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合同簽約雙方協商解決。 2、請求消費者協會解決。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工商消費者權益保護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合同簽約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