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委領導:您好!我們2014年2月取得天津市藍印戶口(河北區),錯過了2014年中考報名時間,無法參加2014年天津市中考。想今年9月份從原籍轉學到天津市上高中,目前孩子的情況是:現在在河北省一所省重點上初三,直昇實驗班,初、高中連讀,不參加河北省中考,但9月份在原籍這所中學的高中部直接建立高中(電子)學籍,我們9月份讓孩子轉學到天津上高中,請問教委負責人:現在轉學程序精簡化了,我們孩子這種情況怎麼轉法?請在這裡給一個明確的說明,不要給我個電話讓我自己問,一些教育術語聽不懂。謝謝!
張小順網友:
您好 !
截止目前,我區還未接到市教委有關2014級天津市普通高中藍印戶口學生轉學政策的文件。
根據天津市教委《關於2013級天津市普通高中藍印戶口學生提交轉學手續的通知》精神,天津市普通高中藍印戶口學生在辦理正式轉學手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藍印戶口冊首頁及學生本人頁的戶口復印件一式兩頁(戶口時間為2013年10月1日以前);
2.交納城市建設費發票復印件兩份;
3.學生在當地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學生在當地的中考成績單;
5.原學籍校開具的學籍證明信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信;
6.《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籍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
河北區教育局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