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同時參加小客車增量指標搖號,父親中簽了,兒子是否可以用父親的指標買車,車也要寫兒子本人名字,如果可以,兒子就不需要繼續搖號了,這樣也給剩下參加搖號的人減小一個競爭,兩利,希望主管部門能夠同意!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4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規定,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且不得轉讓。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父親通過搖號取得的小客車增量指標不得轉讓給孩子。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