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辦理積分落戶相關事宜,因我簽訂勞動合同與繳納社保名稱不一致 導致不能辦理。求助解決方法!本人在友誼大港店工作,繳納保險單位為友誼大港店,簽訂合同為友誼股份公司(友誼大港店為友誼股份下屬分公司)這樣造成不受理我的辦理請求。求助解決方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居住證積分申請人應提供正在履行的1年期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及其相對應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根據您提供的信息,與您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友誼股份公司,為您繳納保險的也應該是該單位。用人單位不為您繳納社保,您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