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愛人戶口都在天津,雙方父母均不在本市,需要回老家生孩子。我和愛人都是外地人來天津工作,租房在天津,經濟困難租的房子也小,生活負擔重,只能回異地老家分娩,我們來天津工作也是為天津的發展做出一份貢獻,我們也是黨員,黨中央正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去了東麗區社保中心諮詢,說不給辦理,說是36周之後纔能異地分娩登記,可我那時已回家,請問能提前登記嗎?現在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回異地分娩也是因為困難纔選擇,黨中央反對“四風”,我們異地分娩符合人力社保局的文件要求的,為啥不給辦?中央巡視組即將達到天津,我們黨員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忘啊。懇求您有時間解決一下這個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聯系,解答了相關政策,妥善解決相關事宜。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