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第三十二條 公園、展覽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圖書館、體育館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旅游景點,應當對殘疾人免費開放。
城鄉公共體育健身場所應當配置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健身康復器材。
殘疾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條例於2012年2月頒布,規定當年5月1日實施,報紙也年年報道,每日新報25日的報紙又登了,可是什麼時候纔能真的實行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目前相關管理部門已經起草實施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管理辦法(草案),待報經市政府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